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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使用Wii連接網際網路時所表示的EULA(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網路服務利用規約)全文內容為以下所示。」
製作日:2008年7月12日
 
Wii網路服務利用規約
 
Wii網路服務利用授權契約(下稱「本規約」)係基於利用任天堂所提供Wii網路服務之顧客與任天堂間之合意所成立(本規約所使用之用語,除於各條文有定義者外,均置於文末第14條。)

顧客登錄Wii網路服務即視為同意本規約,故請於登錄前詳閱本規約下列全部條項。如顧客未滿20歲,則無法自行登錄。請務必於監護人之同意下,始得進行登錄。
 
第1章
Wii網路服務
第1條 Wii網路服務
本規約於顧客利用Wii網路服務時,即為適用。任天堂所提供之Wii網路服務,係指本規約第2章所稱之「WiiConnect24」服務。

Wii網路服務,係以位於台灣或香港且以台灣或香港專屬規格之Wii做為標的,而提供予顧客供其個人使用。
 
第2章
WiiConnect24
第2條 WiiConnect24
縱然關掉電源,Wii仍具有以省電模式繼續運作,持續連結網路之功能。所謂WiiConnect24,係指任天堂利用Wii之本功能,隨時隨意對於顧客之Wii,與頻道、其他Wii軟體連結,或不連結,而提供軟體、網路內容、發自任天堂之商業性或非商業性訊息及其他內容之服務,並對顧客之Wii分配電子信箱地址,提供顧客收發電子郵件功能之服務。依WiiConnect24,顧客與其家人、友人等第三人,原則上得從任天堂對顧客之Wii所提供之軟體、頻道、新聞及天氣預報等網路內容、訊息中,予以選擇收看或利用。此外,顧客亦得使用前述電子信箱地址收發電子郵件。藉由登錄Wii網路服務,視為顧客已同意任天堂提供WiiConnect24予顧客。任天堂得依其單獨之裁量,更新WiiConnect24提供之軟體版本、或隨時修改或變更一部或全部WiiConnect24所提供之網路內容、訊息及其他內容。顧客得隨時依任天堂另定之方法,要求停止提供發自任天堂之商業性訊息。此時,任天堂將於接到該要求後迅速停止對該顧客之商業性訊息之提供。
 
第3條 授權利用
任天堂就藉由WiiConnect24提供予顧客之軟體、網路內容、訊息及其他內容,以顧客遵守本規約為條件,授權顧客與其家人、友人等第三人共同利用,惟此並非表示任天堂同意顧客將WiiConnect24提供予顧客之軟體、網路內容及其他內容,再授權予前述第三人利用。顧客同意此授權利用為非專屬性,有利用期間之限制,且任天堂得隨時取消授權利用。

雖有前項規定,於本規約規定外有合理理由時,任天堂得拒絕藉由WiiConnect24提供顧客軟體、網路內容、訊息及其他內容之服務。
 
第4條 WiiConnect24之對價
任天堂無償提供顧客WiiConnect24。顧客於使用WiiConnect24服務之際,不需支付任天堂金錢對價。但任天堂另有明文規定、通知或告知時,不在此限。
 
第3章
其他
第5條 視聽年齡限制功能
「視聽年齡限制功能」係指由顧客任意設定Wii之最年輕使用者年齡(所設年齡稱「設定年齡」),並藉此功能就日本國「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電腦娛樂分級機構(CERO)」針對各軟體所定「年齡分級」超過設定年齡之軟體,得以限制其利用之功能。

因各國家針對軟體年齡分級制度之不同,故於非採用CERO分級制度之國家,顧客於使用「視聽年齡限制功能」時,就部分軟體,顧客所設定Wii之「設定年齡」可能需要另做配合調整,才得以利用該軟體,或者限制該軟體之利用。
 
第6條 業務委託
任天堂就Wii網路服務之提供,得委託任天堂所選任之第三人處理其部分業務。
 
第7條 智慧財產權 / 知識產權
Wii網路服務所提供之全部內容(含訊息,下稱「Wii網路內容」)皆為任天堂之智慧財產。關此,任天堂基於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法(版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規定,明示享有散佈、分發及發放其複製品之獨占權。顧客瞭解任天堂保有或具有利用關於Wii網路內容所有著作財產權(版權)、著作人格權(精神權利)、專利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之權利。顧客瞭解,未明示授權予顧客之Wii網路內容權利及任天堂智慧財產相關權利皆不受限制而為任天堂所保有。不論各Wii網路內容為任天堂或第三人所有,均有本條之適用。

顧客就Wii網路服務,同意不採取妨礙任天堂或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權或商號或產品名之任天堂或第三人之權利、權源及權益,或有減損其權利之行為。
 
第8條 複製・改變・逆向工程等禁止及更新Wii或Wii週邊機器之系統
除適用法律明確允許外,顧客不得就Wii網路內容之一部或全部進行複製、改變、逆向工程,製作該內容之衍生性著作,進行改編或將其置於可發送予公眾之狀態。此外,關於Wii及Wii網路服務,不得使用任天堂或經任天堂授權第三人所製造販賣之附屬機器週邊機器及軟體等以外者。

任天堂於顧客另行同意時,或為提升Wii、Wii週邊機器、Wii網路服務、Wii網路內容、其他軟體或數據資料等之安全性或功能,或為防止使用不當改造或未經任天堂授權之Wii、Wii週邊機器、Wii網路服務、Wii網路內容、其他軟體或數據資料等,得透過Wii網路服務更新顧客之Wii或Wii週邊機器之系統。顧客同意,Wii或Wii週邊機器之系統、Wii網路內容、其他軟體或數據資料等,可能於執行更新Wii或Wii週邊機器之系統情形下,遭到變更或刪除。
 
第9條 權利轉讓之禁止
顧客不論任何理由,除本規約另有規定者外,不論有償無償,均不得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規約之當事人地位或本規約上之權利義務,或再授權利用Wii網路內容予第三人。顧客如將Wii轉讓予第三人(不論有償、無償)時,同意刪除所有下載之Wii網路內容,且將Wii格式化。此外,顧客於不論有償無償受讓中古之Wii時,均同意刪除所有受讓時已存放於Wii之網路內容,且將Wii格式化後,於Wii網路服務登錄。
 
第10條 本規約之終止
顧客得以自Wii刪除Wii網路內容之方式而終止本規約。任天堂得以於任天堂網頁等事先告知終止Wii網路服務之方式,而終止Wii網路服務及本規約,不需事先取得顧客同意。

顧客違反本規約或任天堂隨時發行之有關Wii使用之請求或方針(依各時期之最新內容),或不遵守本規約規定之義務時,任天堂得立即終止本規約。前述情形,顧客如已將Wii網路內容或其複製物,對第三人轉讓、出借、質押或其他方法而為處分時,顧客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

本規約依本條規定終止時,第5條至第11條、第13條至第14條之規定,仍有效力。
 
第11條 免責及責任限制
顧客同意以下事項:任天堂依據本規約就有關Wii網路服務提供予顧客之點數、Wii網路內容及相關一切資訊,係為「依現狀」且不伴隨任何保證而被提供之內容,如因天災、緊急事件等不可抗力事由發生,致任天堂或/及第6條之受託人之設備發生緊急狀況時,任天堂得中斷或停止Wii網路服務,無須事先通知顧客。倘任天堂或/及第6條之受託人發生伺服器障礙及維護作業或有其他依任天堂之判斷等認為必要之情形,得經事先通知而中斷或停止Wii網路服務,但有緊急情況發生時,不在此限。

顧客亦同意,顧客違反本規約或任天堂隨時發行之有關Wii使用之請求或方針(依各時期之最新內容)、或妨礙Wii網路服務、或對其他顧客為妨礙他人之言行、或其他經任天堂判斷為必要時,任天堂得不經事先通知而停止顧客利用Wii網路服務;又,任天堂得依據本規約,透過Wii網路服務對Wii或Wii週邊機器之系統、Wii網路內容、其他軟體或數據資料等進行更新、變更或刪除等。

顧客不論默示或明示均同意,或因任天堂依據本規約所提供之Wii網路內容及相關一切資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使用,或因上述之使用,或因任天堂依據本規約對Wii或Wii週邊機器之系統、Wii網路內容、其他軟體或數據資料等進行更新、變更或刪除等,或因Wii網路服務之終止、中斷或停止,或因本規約終止,而致顧客或第三人所生之損害、損失及責任等,均放棄一切之請求權。

顧客同意任天堂就間接或附隨之損害、損失及責任等,縱已認知該損害、損失及責任等發生之可能性時,亦不須對顧客負任何責任。

本條所含之免責及責任限制條款均定於適用法律所准許之最大限度內並受其限制。
 
第12條 通知
(1)任天堂之通知

任天堂就有關Wii網路服務進行通知、承諾或其他聯絡時,於任天堂之網頁(台灣:https://www.nintendo.tw/、香港:https://www.nintendo.com.hk/)進行告知,或以電子方式對顧客之Wii進行聯絡。於適用法律所准許之最大限度內,任天堂因該告知或發出該電子方式聯絡而免除其責任,因該聯絡之未送達或延遲致顧客所生之一切損害及損失,無論任何理由,均不負責。

(2)顧客之通知

顧客對任天堂就有關Wii網路服務進行通知、承諾或其他聯絡時,應依照該內容對Wii使用說明書、Wii網路服務或任天堂之網頁(台灣:https://www.nintendo.tw/wii/support/、 香港:https://www.nintendo.com.hk/wii/support/)或其他所示之各聯絡對象聯絡。
 
第13條 準據法及管轄
本規約以日本法為準據法。任天堂與顧客間就本規約之有關爭議,以日本京都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合意管轄法院。
 
第14條 定義
本規約中之下列用語,具有以下所定之意義。
「本規約」係指有關Wii網路服務之利用授權契約。此外,任天堂得以公布於其網頁(台灣:https://www.nintendo.tw/wii/support/、
香港:https://www.nintendo.com.hk/wii/support/)之方式隨時變更本規約之內容。
   
「任天堂」係指任天堂株式會社及其相關公司。
   
「Wii」係指Wii主機及其後繼機、互換機。
   
「Wii網路內容」係指以Wii網路服務提供之所有內容,包括WiiConnect24提供之軟體、網路內容、訊息及其他內容在內。
   
「顧客」係指同意本規約之顧客本人。顧客本人對依據本規約於通常使用範圍內使用Wii之家人、友人等第三人遵守本規約乙事負連帶責任。
   
「任天堂智慧財產」係指任天堂持有或已取得利用授權之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硬體、軟體、軟體碼、文件、技術(know-how)及其他資訊、及任天堂獨立於本規約開發或已取得使用授權之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硬體、軟體、軟體碼、文件、技術或其他資訊。任天堂智慧財產中包括但不限於任天堂所持有或任天堂已取得使用授權之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硬體、軟體、軟體碼、文件、技術或其他資訊等。
   
「個人使用」係指顧客為個人使用之目的,僅於該範圍內,以不伴隨有營利及金錢或其他對價授受之態樣,且依據本規約其他之規定,使用自任天堂或任天堂以外之人取得利用授權之Wii網路內容。